广州市商务局发布《关于做好筹备举办会议会展活动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会展单位: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精神,以及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调整为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三级响应的相关决定精神,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可举办各类会议、会展活动。请各单位认真落实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筹备举办好各类会议和会展活动,在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同时,有力保障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
特此通知。
广州市商务局
2020年5月9日
厦门市发布《关于恢复开放场所和举办活动的公告》
5月10日,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公告称,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为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迅速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有序恢复场所开放和活动举办。
全市所有因疫情暂未开放的公园、景区(包括其中的室内场所、儿童游乐区域、动物展示区域)可有序恢复开放。
文化演出、体育赛事、业余训练活动以及电影院和各类社会培训机构,可有序恢复举办或营业。
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可以逐步对外开放,开放时间由体育、教育部门具体发布。
按照相关技术指南,全面开放商场、超市、宾馆、餐馆等生活场所和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室内场馆,可举办各类必要的会议、会展活动等。
以上场所开放及活动举办均须在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采取预约、限流的方式。有关单位要落实科学佩戴口罩、减少人员聚集、加强通风消毒等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
青岛市贸促会发布《关于恢复举办会展活动的通知》
陕西省出台意见鼓励举办展会活动
5月10日,陕西省商务厅出台《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会展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会展行业“输血”。
在政策支持方面,继续落实“三个经济”政策,鼓励引进国内外品牌展会在陕举办,鼓励国内外知名会展企业来陕设立分支机构,鼓励省内会展企业兼并重组成立会展集团。指导会展企业运用好已出台的财政税收、金融保险、援企稳岗等各项政策措施,减少疫情造成的损失。鼓励有条件的市(区)设立专项资金,支持会展业尽快复苏。
《意见》明确,精准研判疫情后会展业发展新机遇,发挥市场作用,鼓励举办各类释放消费潜力的展会活动,促进消费回补。支持各地积极对接,重点引进国际化、国家级、专业型展会落户陕西省。
《意见》指出,要谋划品牌展会。一是按照陕西省产业发展特点,瞄准能源化工、装备制造、汽车产业、航空航天、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果业等重点领域,统筹办好各类专业展会。二是做大做强丝博会、农高会、欧亚经济论坛、西部文博会等重点展会,建立和完善投资、品牌、技术、管理、标准等对接提升工程。三是继续办好世界西商大会、全球硬科技创新大会、宝鸡国际钛产业博览会等地方节庆展会,鼓励各地依托主导产业和独特优势,创办具有地方特色、促进经济发展的节庆展会,促进各地错位竞相发展。四是开展评选全省会展业品牌展会和会展龙头企业活动。
其中“云会展”也是《意见》中的一个重点。支持采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先进手段,充分运用互联网理念,加快展览组织、展览服务、展馆运营等方面的数字化、智能化和现代化进程。支持互联网企业、展览策划运营企业、场馆运营企业和展览服务提供商融合发展。鼓励举办网上展会,发展网上营销推广、客户挖掘等服务。
来源:摘编自《第一会展》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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